質詢稿案由︰民國84年,台北市政府局捷運工程局所做捷運新莊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有重大瑕疵,但當時早在水土保持評估進行時,就有多位學者提出挖方超量的問題。此外,省衛生處也在民國83年表示工程將嚴重影響病友生活品質,且施工過程將波及肢體殘障的病友的生命安全,因此這個規劃案「絕不可行」。同年,樂生院民也開始抗爭,表達誓死捍衛家園的心聲。而在機廠開工前,樂生院前院長與文史團體就曾要求進行古蹟審查。前往會勘的古蹟學者全數強烈要求保存樂生院,呼籲捷運機廠另覓地點或變更設計。然而當時捷運局卻恐嚇說:「只要部分原地保存,增加的工程費用將在百億以上」、「除非(機廠)不做,否則原地保存不可能」。當時的台北縣政府也中斷古蹟審查程序,並決議全區拆除樂生院。直到93年底在劉可強教授提出共構方案,以及94年初桃園縣文化局與文建會暫訂古蹟等一連串的壓力下,才讓捷運局開始改口承認變更設計原地保存樂生院的可能性。捷運局前後矛盾不一,用偏離事實的工期與經費評估,恫嚇文化單位和社會大眾的做法,顯有失當之處。我們期待政府單位不要再以類似「工程已進行,來不及了」的謊言繼續犧牲文化資產和院民權益。
說明︰民國84年,台北市政府局捷運公程局所做,捷運新莊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其中針對《新莊機廠》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幾項重大瑕疵如下:
一、新莊機廠原預定地『變更』,僅因一句未作任何說明之不詳「都市計劃因素」?
本報告書(定稿本)中第四章,新莊線計劃開發之目的及內容,第4-27頁,新莊機廠報告主文....『為維繫新莊捷運系統之正常運作,須設置新莊機廠以供維修、停放,原擬於輔仁大學附近約20公頃農地為廠址,但因都市計畫因素,只得另覓機廠位址…。』顯示原預定地,從輔仁大學附近之平坦農業用地,變更至需三十億開發成本之山坡地(樂生療養院)。變更原因不詳,針對其嚴重不符成本,卻不見其詳之都市計劃因素,需成立『調閱委員會』,調查變更背後真相,並對其所謂都市計劃因素,詳細報告。
二、『人不如樹.活人不如死人』,環評刻意排除住民意見,抹滅『人』之價值!
環評報告 6-93頁,至 6-96頁,關於院內老樹有827珠, 詳細分類紀錄樹齡、樹胸、樹高、樹種、到樹木之科類名稱。並明定相關之搬遷工程計劃,將樹木搬遷後之『存活率』列入主要考量。另在搬遷靈骨塔及墳墓事宜中,明確行文:如欲搬遷先民亡靈骨灰及墳墓,皆必須聯繫到已亡人之身後家屬,並獲同意,始得搬遷。然通篇報告,卻未見關於院內住民個別意願調查。形成『老人不如老樹,活人不如死人!』刻意排除住民意見,漠視及侵害住戶住民人權。
報告書中A11-16頁,3.建物搬遷詳錄中表示;樂生療養院遷移,除須與院方達到共識….,須先與新院址附近居民進行溝通…,完全無視在此地居住超過半世紀院民,其感受與意見。且捷運至今未曾與院民代表溝通,數次迫遷都是霸王硬上弓,先偷偷把地基挖除,讓房屋傾頹再滅失,然後才以微薄金額打發。顯示環評認定,老樹比老人重要,一方面也顯,示樂生院內住民,長期在社會中處於弱勢不被尊重的地位。住民意見應重作調查與評估。環評應重作住民意見評估!
三、『預定地捨農地不用,改選斷層上開發,土方超挖、土石流之虞之山坡地。』
環評報告書中指出,屏東科技大學水保系吳嘉俊教授:2.本基地位於新莊斷層上,因此在邊坡處理穩定分析及岩錨設計上應再檢討。捷運機廠於初期多處選址評估中,新莊捷運機廠地點,因基地範圍內有五分之三為山坡地,需花費近三十億元進行大量土方開挖與水土保持計畫,嚴重破壞生態,亦徒增公帑之虧損,可行性乃多處選擇中最受疑慮者。
水土保持問題,牽涉到大新莊全體市民安危;捷運營運首重安全準確,任何疏失,都將損及全體納稅人之權益。安全疑慮重重,應立即停工。
四、環評極盡醜化樂生院之能事、卻偏偏『獨漏』其具符合國際古蹟價之事實。
本報告書,在新莊線的十多處古蹟裡面,完全缺漏樂生古蹟價值之事實,並極盡醜化之能事,如報告書5-48頁,第 (5)項:新莊機場:新莊機場範圍之樂生療養院區多為一樓磚造,屬普通瓠陋建築、療院外之住宅區友多數木造日式,雖附有庭院,但建築物本身多已老舊,屬嚴重瓠陋建築。
報告書對樂生療養院的描寫,僅用短短50字左右敘述,並把樂生院特殊的歷史背景,以及許多歷史建築,粗暴分為普通瓠陋建築,和嚴重瓠陋建築,極盡忽視醜化;如果大家親身前往現場看看,不難發現目前還存留超過五十棟的建築,大部分保留相當完整,而且型態樣式結構都相當豐富,具有國際級古蹟價值,全篇報告素質低落,缺乏文明素養,實難取信於大眾。
結論:民國84年的環評,顯然避重就輕,存在嚴重瑕疵,為一份不實報告,只為不詳原因,強制驅離住民,殘害人權,拆古蹟,毀文明。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一、捷運『新莊機廠』工程應立即停工並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真相。二、立即重新進行環境評估!將樂生住民意願之調查與協商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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